第三十四章 突围偶相遇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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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原本我是想走到哪里算哪里,看情形再做打算,现在既然姑娘欲去虞城,那我不妨做个顺水人情,送姑娘至虞城,也许战事这几天会有新的逆转呢,总之,等一等战况,未必就比我现在这样胡走乱闯差。”

“如此……有劳你了!”奚玥尽管觉得在荒山野岭与陌生的男子同行,多少会有不安全感,但她更心急如焚要赶往虞城,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,她想,对方看起来并不像坏人。

“干嘛不将你的柴捆扔了?负重爬山你不累么?”奚玥翻身上马后,犹觉男子的柴捆格外扎眼,他连随身的行囊都没有,为何却背着捆柴,不肯扔弃。

“还好,习惯啦!”男子顺手牵了马缰走在前,“翻过南凉山北麓后有明湛风的一支偏军,我来时是趁夜色绕过去的,当时就想,万一绕不过去,说自己是砍柴晚归的樵夫,或许能蒙混过关,故而便将柴捆一直背着,后来发现,柴捆于人迹罕少的荒山中甚有用处,譬如累了困了可以作枕,夜间冷了饿了亦可生火取暖,于是一路走一路用也一路拣了些。”

奚玥没吱声,男子的理由听上去合情合理,可仍是消除不了她的疑惑,何况对方啰嗦了一大通,更有点像是此地无银。

陇景当地的樵夫村民皆有戴缠头巾的习惯,正巧倒派上了用场,奚玥目睹男子细心地为雪香缠蹄,不仅好奇道,“你既是从外省来的读书人,如何对护理马匹这般熟悉?”

男子回脸笑了一下,“姑娘出身富贵人家,寻常都有专门的马夫替你照管坐骑吧?在下恰恰相反,小时候家境贫困,也曾替大户人家养过马和干些杂活,自然要比姑娘熟悉些。”

他这一笑,奚玥才发觉男子的眉宇周正,虽肌肤略有偏黑,却明眸皓齿,笑起来十分温文儒雅,且带给人如晨旭般温暖的感觉。

陇景特殊的地理位置,使得日照较其他省域充沛,故只要在陇景地区呆上数天,若不加注意,一般人都会变得皮肤黝黑,此亦证实了男子说他差不多半月前来陇景的话无假

再看他的身材,和大哥奚昂一般高矮,颀长且结实,不同于普通的读书人,全无羸弱之气,甚至还有几分硬朗豪气,便是粗麻短襟的褐色衣裤与草鞋也也掩盖不了。

不知不觉,山路越行越窄,越走越陡,马是骑不得了,只能由唐祁在前面牵住缰绳拽,奚玥在后面用力推,两人都累得气喘吁吁,大汗淋漓。

翻过一道梁子,下了坡是凉溪上游的洛神潭,因四周长满了夏秋季开放的洛神花而得名。(未完待续)

奚玥很不适宜地冒出一个念头,此人不会是逆贼明湛风的人吧,然念头转瞬即被她打消,乱臣贼子必定个个獐头鼠目,岂会生得如此俊朗?

“走吧,此去路途尚远,山中又极易迷失方向,便是给你指了路,也保不齐你能顺利抵达虞城,在下愿代为引路,姑娘你请上马吧!”

男子收拾好后,将柴捆重新扛在肩上。

“你?你带我去?”奚玥以为自己听错了,“你不是要去汇昌吗,好几天的路,怎好劳你再次往返?”

“不是打仗了吗?”男子苦笑道,“我沿路过来,也听说通往汇昌的紫雄岭有明湛风的重兵把守,像我这样的外地人,恐怕很难被放行过关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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