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嘿,哥儿们!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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玫瑰的高傲正在褪色,相应地助长了Vincent的气焰,道行再高的妖精还不一样受制于男人,况且玫瑰是个没经验的。

我在聊天工具上联系到了Vincent,当然这是经过玫瑰准许的。

我问Vincent为何拒绝玫瑰,他没有说任何不喜欢玫瑰之类的话,而是婉转了一下,“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子,我不想伤害她。”

多么聪明的回答,晓之以理动之以情,简直让人不忍心责怪却更加心痒!拒绝是最成功的勾引方式。

自此,Vincent与玫瑰之间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关系,欲远还近,欲擒故纵,穷追猛舍……玫瑰矫情的功夫也不是盖的,终日萎靡

我是个时刻需要调味剂的人,就算不吃,看着也香,那就是自己不显安分,更喜欢当他人的忠实观众,必要时尽些绵薄之力。

自从玫瑰春心泛滥,我着实见识到不少名人背后不为人知的反差与歇斯底里。玫瑰的感情脆弱到让人吃惊与不解,就像一块水豆腐

,看得见碰不得——我决心帮助她,正如她帮助我一样。

我与生俱来的优势——搭讪,派上用场了。

玫瑰心仪的对象是她高中时期的同班同学,那个低调敏感的大男孩,目前筹备去英国留学,哼哼~~~富家公子的常态。如果不是

不振,神情恍惚——当然,她最渴望的还是被Vincent看见,这种状态。她明白这是最下乘的段子,其实每个女生都明白,但就是会

控制不住的自怜。

“真是个令人揪心的姑娘。”住在同一单元04寝室的姑娘蒋烨感慨道。

蒋烨是我除玫瑰以外最信任的朋友,为人直爽,不拘小节,最主要的是那张一打开门阀就滔滔不绝的嘴巴休想给别人插队,

倒也,省了别人的口水。她那开放的态度,体恤的思维和迎合的话语,听来让人的心窝直接像蜂巢爆棚。玫瑰的拘谨和敏感让我

他对玫瑰无感,相信玫瑰可以直接晋升为本世纪美貌与智慧并重的最佳楷模了。姑且不揣度她对他是出于何种依恋,但是可以确定

的是,选择的明智程度与潜在的现实程度成正比,而且看似情绪化的人往往更善于做选择题,因为他们的“弱势”,导致强悍的人

对他们不以为意,这反而给了他们一个思索的空间吧!

那男孩喜欢人家叫他英文名,Vincent,也正是如此,玫瑰很爱听一首叫做《Vincent》的同名英文歌曲,神经质——但是无可

厚非,没有神经质的青春便不算青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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