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九章 教看风云手(十)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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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一摇了摇头,笑道:“我把马顺杀了,这是他的血。”

那个小官上下打量了丁一,却摇头长叹走开,自言自语道:“这位挨了多少廷杖?这是硬给打成失心疯了啊!”以他看来,丁一就是被打到失心疯了。马顺啊,天子亲军锦衣卫指挥同知,一个八品小官说把马顺杀了?别说这正统年,就是几百年后跟人说佛罗里达某个小镇警长,把fbi头头干掉了,被吐一脸口水很正常吧?

丁一笑了笑,自然不会去争辩什么,他留在这里也不是为了跟这些小官炫耀什么,没那个闲工夫,只不过于谦方才示意他先等着,所以丁一才在这里候着。而等到于谦等朝臣从左掖门出来时,却就见吏部尚书王直握着于谦的手叹道:“朝廷正藉公耳,今日虽百王直何能?”

老王直似乎揣了一怀的小红花,抬头见着丁一,几步抢了过来,害得丁一连忙迎上去搀住,要不一会摔倒了,扶与不扶虽说在大明朝还不是个问题,但总归还是不好的,就听着王直感叹道:“苟利国家生死以,岂因祸福避趋之。真是直指人心!今日全赖小友决断,诛马顺难,依律而诛更难,纵王直少壮时又何能?”

这听得丁一都不好意思了,于谦却笑道:“王公却莫夸坏了这少年!”却对丁一说道,“如晋再候上片刻,有公事。”所谓的公事,现时国土安全局是兵部下属的衙门,于谦是该管上司,不如说是命令更为合适一点。当然于谦面上很客气,但这上下,丁一是分得清的。

丁一今日最大的收获,就是杀了马顺。

不错,比升官更重要的,是杀人。

杀人是为什么?

就是为了监国亲口说的那句:“国土安全局衙门,按律诛恶,……非罪也!”

这是给丁一这个衙门发的不需经有关部门审判便可杀人的执照!

也就丁一为何要动手杀马顺的原因;也是于谦于大人当时面色变得极为难看的根源。

为了平息朝堂上的文武百官的恐慌状态,为了安定人心,监国必须得说出这样的话,而于谦也必须告诉监国,得这么收买人心。而毫无疑问,最大的利益获得者,却就是丁一那个毫不足道的小衙门。

其实认真来讲,丁一给过马顺机会了,马顺如果愿意跟丁一回去问话——虽然正常来讲不可能——那么至少今天马顺是可以不用死的。

反正马顺是必须死,那么丁一就要在这关节,利益最大化。

当他一身血腥气出去奉天门外时,那里还有些等着传宣入去的小官,吓了一跳,有人问道:“这位请了,敢问是领了廷杖么?”以为这一身的血,是说错了什么话,被当场打了廷杖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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