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 猎火照狼山(三)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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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况养由基用的步弓,这些马匪在马上只能用骑弓,便是蒙古骑兵纵横亚欧大陆最风光时,骑弓有效杀伤射程也不过三四十步,也说是六十到八十米。

当然,若说顺风之时箭能飞出百步,也就二百米,那是没有问题。

所以这也是丁一不断变换马速的原因,以防对方箭雨覆盖。

为了便于上弦,丁一这把弩要比陈三他们的拉力轻些,毕竟这秀才的躯体,一时半刻是比不上陈三这种在卫所就被唤做李元霸再世的家伙。所以这弩差不多也就是四十步左右破单甲的有效射程。

马匪不会坐视端着怪模怪样的弩的家伙,绕着他们盘旋。很快就分出七八骑,冲丁一冲过来。而在这一刻,丁一扳下了扳机,他等的就是这一刻:谁在发号司令!

丁一策马奔向战团,有马匪取出弓箭,但巴达玛死命冲杀过去,使得对方根本无法瞄准,而另一个向丁一冲向来的马匪,以膝盖夹着战马,弯刀如雪。丁一并没有打算去格档,他只是在战马奔驰的时候,稳稳地把枪尖对准敌手的脑袋。

枪比刀长,对于丁一来说,这就足够了。

那马匪的刀也很稳,他有不下十次招式,当丁一持枪格开他弯刀时,即将斩中丁一的胸膛,他将弯刀抡起,脸上一痛,然后,便没有然后,一把长枪贯穿头颅的人,不会有什么然后。

丁一在手上一震之后马上就撒手了,否则两匹战马的力量,足让他整条手臂都断裂。

他抽出长刀,百炼秋水雁翎刀。

然后丁一拔马狂奔,绕着部落仍在燃烧的帐篷,拖着那七八骑,奔了三五十步,伸腿一蹬上了弦,略一回头马上扣下扳机。虽然没有长时间的瞄准,但对于曾经是狙击手的丁一来说,相距四十步,射中一匹战马这么大的目标,并不算太难。

那余下数骑连忙放缓了速度,毕竟他们逆风,单独射出的箭都够不着丁一。而丁一的弩又很准,他们都是杀老了人的悍匪,当然知道现在所能做的,就是等同伙赶上来,六七人一起攒射,用数量来弥补这劣势。

“哈哈哈!”巴达玛又斩落了一个敌人,但背上也中了一刀,可是她居然大笑起来,“安答,让巴达玛看看,杀人的刀!”但她很快就失望了,丁一把左手的满都海移出腰侧,收刀入鞘,拔转马头,拐了弯,避开战团向外切去。

那些马匪也愣了一下,但很快冷笑起来,甚至没有人再向丁一弯弓搭箭,因为外围埋伏的人手,在等着这些漏网之鱼。但丁一只奔出了五十余步,便绕着巴达玛和马匪的战团兜起圈子,他从背包里取出了一把弩,还有一个矢匣,快速安装上去之后,右脚踢开马蹬,蹬在弩弓前面的拉环上,腰腿用力便扯了上弦。

丁一看了一眼腰侧的婴孩,也许被传诵的女子,终有她的不凡,被挎在腰侧的满都海,她始终没有哭。他握住小握把,把脸贴在巴伐利亚贴腮上。丁一并没有恐惧也没有慌张,后世不断神话的什么弓箭达到三百米射程云云,对于真的玩过直拉弓——也就是不加滑轮组的弓——的人,就会明白是个笑话。

所谓养由基百步穿杨,百步,大约二百米上下,绝对就是一个极限的射程了,还必须是强弓,千百年出一个的养由基这等神射手。

至于演义之中辕门射戟吹嘘吕奉先一百五十步射戟,是做不得准的,《后汉书卷七十五》只有一句“军候植戟于营门”,这一百五十步是小说家言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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