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二十八章 七绝(3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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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自是千人敌,富贵何妨万户侯。

天子赐金开北阙,将军射虎出西州。

丈夫功名马上取,不为区区恋故丘。”

沈光执笔,片刻间就写下了一首七绝律诗,他这首诗只能算是普通,不过也算是直抒胸怀,三十老明经,五十少进士,沈光诗中首句“十载青云志未酬,一朝白首上瀛洲。”还是很让席间大多数两鬓斑白的进士们心有感概。

高适倒是很喜欢沈光这首诗,虽说写得一般,但是那股志向心气却是让他很有共鸣。

很快宴席开始,众人再次惊叹于沈光的大手笔,韦氏的烧尾宴食单名闻天下,不过却鲜有人能得尝全貌,如今他们案上摆放的精致食单上的菜肴名赫然便是韦氏的烧尾宴。

窃窃私语间,随着一道道菜肴上桌,除了沈光他们外,余者皆是吃得满脸陶醉,这时候边上的昆仑奴也开始倒酒,沈光备下的自然是安西烧春,这市面上千金难求,却始终不曾得见的天下第一烈酒,却是叫一众进士们喝得面如火烧,有些性急的喝得太猛,过了许久才缓过劲来。

“真是好酒!”

宴席间的赞叹声此起彼伏,韦氏的烧尾宴虽好,可是喝过这安西烧春后,再喝别的酒便如喝水。

喝过一轮,自有人提议行诗,这曲江宴上写诗乃是必备之事,于是杜甫这位状元自是开了个头,然后随即便轮到了沈光。

“沈郎。”

自入宴后,便坐在沈光身边的王蕴秀有些担忧,她是知道自家这位夫君不长于吟诗作赋,只是这曲江宴上怕是难以推辞。

“无妨,和杜兄他们学了这么久,这等应酬诗,我还是能应付的。”

沈光说笑间自起身下了宴席,走到那张摆了纸笔的案几前,这曲江宴上写登科后的应答诗算是保留节目,不过鲜少有名篇传世,所以只要写的中规中矩就行。

“十载青云志未酬,一朝白首上瀛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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